广州连发三文促文旅市场繁荣发展,全市范围统筹实施“文旅体一证通”,实现一次申请一证准营
新快报讯 记者黄闻禹报道 今年以来文娱演出行业空前火爆,据文旅部统计,1-8月全国共举办演唱会、音乐节等大型演出活动900余场,观众人次突破1000万。为进一步促进文旅市场繁荣发展,近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接连发布三份政策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。三份政策分别是《广州市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演艺中心实施方案》(简称“《实施方案》)《广州市“文旅体一证通”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方案》(简称“《工作方案》”)《广州市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。
这三份文件各有侧重,又相辅相成,明确提出广州要扎实推进文化强市建设,全力构建湾区核心、国内标杆、国际一流的文化演艺矩阵,打造国际演艺中心;在全市范围统筹实施“文旅体一证通”工作,提出把41项文旅体领域审批事项融合为一个准入项目,实现“一次申请、一证准营”。
打造“四个国际中心”
《实施方案》分别从创作、演出、消费、会展四个维度出发,提出广州要打造国际文艺精品智创中心、国际演出中心、国际演艺消费中心、国际演艺会展中心“四个国际中心”。
创作方面,《实施方案》提出要将市文化发展集团发展成为扎根广州、立足湾区、全国领先的大型文旅投资运营集团。演出方面,提出以广州大剧院为中心,打造高端核心剧院群;支持沙河顶文化院团片区更新改造,构建富有城市文化特色的演艺新空间;鼓励各区办好一批小剧场和专业化剧场,在城市建设、旧城改造中兴建一批小而精的剧场等。
消费方面,《实施方案》将“文旅体一证通”作为建设重点文旅体项目的支持内容,优化营商环境,推出一批文化演艺与商业、旅游深度融合的综合消费场所。通过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,鼓励国内外知名院团和艺术家将原创作品的全球首演、国内首演落地广州,对国际知名院团、艺术家和经典剧目来穗演出探索建立补贴机制。会展方面,提出广州演艺交易会计划每年交易剧目不少于500台,将其打造成为中国演艺文化的“广交会”。
41项审批事项融合为一
《工作方案》是今年广州推进营商环境6.0改革,全面推行市场准入“极简审批”新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。“文旅体一证通”是指政府作为审批主体,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整合,进行统一的可行性事前服务,在行政审批过程中简化审批事项申报材料,优化审批流程,压缩审批时限,达到减环节、优服务、强功能的目标。根据不同类型对象,分别实施“穗园通”“穗演通”。
“穗园通”是指在文化产业园区内,由政府对园区、园区对其内的经营主体进行统一的可行性事前服务。具体措施包括,把娱乐场所、网吧等文旅体领域41项审批事项融合为一个准入项目,为园区颁发一张“文旅体一证通”,实现“一次申请、一证准营”。
“穗演通”是指在同一演艺场馆(体育场馆)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,实施“简材料、缩时间、优流程”为主的新型服务模式。简材料方面,提出营业执照等4份基础材料有效期内一次提交审核,不再重复提交;缩时间方面,提出文化行政部门审批时限减缩至5个工作日内;公安机关受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审批时间减缩至3个工作日内,在确保安全前提下,依法最大限度核定观演人数;优流程方面,建立“一站式”联合审批机制,文化行政部门、公安机关对营业性演出审批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审批进行对接联调,优化流程,快审快办,提高审批效率。
明确演出补助标准
《实施办法》则拿出“真金白银”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。例如,鼓励营业性演出的经营主体提供优质丰富的演出产品和活动供给,在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,设立演出补助专项,每年补助不超过3000万元。鼓励外地大型营业性演出主办单位、演出经纪机构来穗落户,举办大型演唱会、音乐会等演出活动。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在本市设立总部,鼓励演出票务经营单位来穗设立独立法人企业。
对在广州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,《实施办法》明确了标准予以扶持。对大型营业性演出(5000人以上)的主办单位,符合申请补助条件的,按照当年在本市举办演出规模给予补助,补助总额最高2000万元。单场演出售票5000—10000人的,单场最高补助10万元;单场演出售票10000—20000人的,单场最高补助15万元;单场演出售票20000人以上的,单场最高补助20万元。同一主办单位每年获得补助上限为20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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